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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部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方案》
  • 2024/12/26 14:17:47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精神,探索煤电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先行先试,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党委金融办及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按照“试用先行、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稳步有序推进转型金融标准试用,持续丰富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力争2025年1月底前,建立煤电转型金融项目库,推动银企有效对接;2025年9月底前,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经验,为全面推广转型金融标准提供有益参考。

01 建立转型金融项目库

加强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基于转型金融标准,推动建立转型金融项目库。推进转型企业和转型项目认定、筛选和储备,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动金融机构与转型项目有效对接。

02 丰富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

持续深入开展金融“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严防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煤电行业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合法第三方机构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煤电领域特点的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发放与转型绩效挂钩的转型贷款、可持续挂钩贷款、碳足迹挂钩贷款等,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转型项目提供优惠利率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碳排放挂钩的保险产品,为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提供风险保障。

03 强化能力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依据转型金融标准开展转型金融实践,完善转型金融体制机制,探索将碳排放强度、碳减排量以及第三方环境信用评价纳入差异化授信审批流程。注重科技赋能,探索搭建数字化平台,推进转型金融数据归集共享。引入和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融资主体和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业务提供项目识别、评估认证、环境效益测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等专业服务,降低转型金融业务风险,提升转型金融服务能力。

04 加强转型风险管理

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气候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职责和流程,加强对转型项目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压力测试,探索将气候风险管理纳入风险管理框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能力。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转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流程,提升对煤电行业转型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与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

《工作方案》聚焦上述四大工作任务,同步制定如下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自治区级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认真履行好转型金融工作双牵头职责,协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及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用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及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转型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将财政贴息、示范项目奖补、转型基金、风险分担等激励约束政策与转型金融标准使用情况挂钩。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交流。加强政策解读,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关于转型金融标准的专业培训,提升金融机构转型金融标准应用能力。借助行业协会平台,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推动金融机构与转型主体深入交流对接,总结问题与推广经验,督导试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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